宝胜科学技术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_爱游戏平台官方平台 - 唯一入口推荐 - 爱游戏体育登录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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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游戏平台官方入口:宝胜科学技术创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 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来源:爱游戏平台官方入口    发布时间:2025-10-28 05:4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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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的要求,加强完善宝胜科学技术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提升公司治理效能,完善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市企业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关于修订和制定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赞同公司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宝胜科学技术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制定和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本项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公司拟不再设置监事会组织架构,监事会的职权由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同时废止《监事会议事规则》等与监事会相关的制度,并对《公司章程》中相关条款进行相应修订。公司第八届监事会届满后,将不再进行换届,监事会取消后,监事会主席戚侠先生、监事王学柏先生、邵泓淦先生,职工代表监事赵光敏先生、张新富先生在第八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公司董事会仍由11名董事组成,包括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4名独立董事和1名职工代表董事,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和4名独立董事由股东会选举产生,1名职工代表董事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在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取消监事会事项前,公司监事会仍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继续履行职能,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利益。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为公司发展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基于上面讲述的情况,以及为全面贯彻落实《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最新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结合公司经营发展需求,公司拟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进行修订,《公司章程》具体修订内容详见附件。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或其授权代表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公司章程》的备案登记及取消监事、监事会等相关手续。

  上述变更最终以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内容为准。 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及其附件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宝胜科学技术创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和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逐步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1 号一一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发展的真实的情况及需要,公司拟对部分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并制定相关制度,详细情况如下表所列: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日常关联交易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基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需求,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前期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作出优化调整。调整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67,770.00万元,较调整前增加27,920.00万元。相关交易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及提高生产效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交易规则进行,与别的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1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关于公司2024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1)。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调整情况做审查后,形成以下意见:公司本次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调整属于公司正常经营业务,是公司与关联方之间正常、合法的经济行为。遵循了公平、公正、合理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关联人形成依赖,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的有关法律法规,同意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生长山、宋宇峰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董事以9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该项议案。

  本次调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基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需求,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前期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作出优化调整。调整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67,770.00万元,较调整前增加27,920.00万元。相关交易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及提高生产效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交易规则进行,与别的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注1:在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总额范围内,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够准确的通过真实的情况在同一控制下的不同关联人之间的关联交易金额进行内部调剂。

  注2:集中采购需要是指本年度末公司拟就物流、物业、小车等服务开展集中采购,集中采购采用统一核算,平均价格相比来说较低,有利于上市公司资源的统一调配,能大幅度的提升运输、服务、采购等效率,降低上市公司成本。

  注3:电线电缆销售需要是指部分控制股权的人本年度拟从公司采购电线电缆量增加,航空航天线缆业务开展需要是指公司航空电气线路互联系统(EWIS)部分新产品涉及自主采购原材料来加工装配和整体产量增加,以上关联交易均采用市场定价,有利于上市公司相关业务的开展。

  宝胜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集团”)为公司控制股权的人,其实际控制人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普通货运,大型物件运输。承包与其实力、规模、业绩相适应的国外工程建设项目,对外派遣实施上述境外工程所需的劳务人员,变压器、箱式变电站、开关柜、母线槽、桥架的制造,服装加工,化工产品、金属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宝胜集团现持有公司31.90%的股份,是公司的第一大股东,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项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中国航空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航空工业集团”)为公司的实际控制人,其基本情况如下:

  主要经营业务:经营国务院授权范围内的国有资产;军用航空器及发动机、制导武器、军用燃气轮机、武器装备配套系统与产品的研究、设计、研制、试验、生产、销售、维修、保障及服务等业务;金融、租赁、通用航空服务、交通运输、医疗、工程勘测考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等产业的投资与管理;民用航空器及发动机、机载设备与系统、燃气轮机、汽车和摩托车及发动机(含零部件)、制冷设备、电子科技类产品、环保设备、新能源设备的设计、研制、开发、试验、生产、销售、维修服务;设备租赁;工程勘测考察设计;工程承包与施工;房地产开发与经营;与以上业务相关的技术转让、技术服务;进出口业务;船舶的技术开发、销售;工程装备技术开发;新能源产品的技术开发。(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可以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航空工业集团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的关联关系情形。

  江苏宝胜建筑装璜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装璜”)为宝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房屋建筑工程项目施工总承包;装饰装潢工程、水电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市政公用工程、消防设施工程、桩基工程项目施工;水暖器材销售;房地产开发与销售;物业管理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对外承包工程;土石方工程项目施工;园林绿化工程项目施工;工程管理服务;市政设施管理;城市绿化管理;花卉绿植租借与代管理;水资源管理;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住宅水电安装维护服务;建筑物清洁服务;水土流失防治服务;灌溉服务;土地整治服务;专业设计服务;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设施建设运营等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宝胜装璜为宝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项“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关联关系的情形。

  江苏宝胜物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胜物流”)为宝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主营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二类汽车维修服务(大型货车、小型车辆);货物配送、联运、仓储、包装、搬运、装卸和相关的物流信息咨询服务;国际货物运输代理;货物专用运输(集装箱);国内货物运输代理;承办海运、陆运、空运、快递进出口货物的国际运输代理业务(包括:揽货、托运、订舱、仓储、中转、集装箱拼装拆箱结算运杂费、报关、报检、代办保险及有关国际代理业务);汽车销售;房屋租赁。(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装卸搬运和运输代理业(不包括航空客货运代理服务);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港口货物装卸搬运活动;无船承运业务;船舶港口服务;供应链管理服务;运输货物打包服务;仓储设备租赁服务;从事国际集装箱船、普通货船运输;集装箱租赁服务;机动车修理和维护;海上国际货物运输代理(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宝胜物流为宝胜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符合《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二)项“由上述第(一)项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规定关联关系的情形。

  公司本次增加预计的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最重要的包含销售、采购及综合服务类日常关联交易,遵循公平、合理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将在业务发生时签订相关合同,按照市场行情报价为基础确定交易价格。

  上述关联交易是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有利于公司及关联方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在较大程度上支持了公司的生产经营和持续发展,且关联交易价格公允,严格遵守了公开、公平、公正及市场化定价的原则,没有损害公司和非关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主体业务或收入、利润来源不依赖该类关联交易,不会对关联方形成较大的依赖,上述关联交易不会对公司的独立性产生一定的影响,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证券代码:600973 证券简称: 宝胜股份 公告编号:2025-034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学技术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的通知及相关议案等资料。2025年10月24日下午15:30,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在宝应县苏中路1号公司宝胜会议中心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监事5名,实到监事 5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戚侠先生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和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真实的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和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经营真实的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学技术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二、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基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需求,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和公司前期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拟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作出优化调整。调整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67,770.00万元,较调整前增加27,920.00万元。相关交易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及提高生产效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交易规则进行,与别的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要营业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学技术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三、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

  为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公司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合格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等机构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采用单期或储架发行方式(实际以交易所最终批准为准),依据公司资产和资金需求情况及长期资金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专项计划的具体规模及存续期限以专项计划的成立公告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学技术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结合公司行业特点、资金需求和资产结构,为加速,支持业务高质量发展,宝胜科学技术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宝胜股份”或“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业务,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具体以实际风险规模为准)。

  ●根据项目需要,若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不足以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预期收益,第三方担保机构对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及到期本金及时、足额偿付提供增信支持。具体安排由与第三方担保机构签署的交易文件进行约定。

  ●相关风险提示:本次资产证券化存在交易结构和发行规模等要素可能因监督管理的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来做调整,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管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为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公司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合格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等机构(以下简称“计划管理人”)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以下称“专项计划”),交易安排以实际签署的专项计划文件约定为准。

  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采用单期或储架发行方式(实际以交易所最终批准为准),根据公司资产和资金需求情况以及资本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专项计划的具体规模及存续期限以专项计划的成立公告为准。

  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不构成公司的关联交易,也不构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2、基础资产:宝胜股份及其子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利(如有),具体基础资产筛选标准由参与本项目的计划管理人根据市场情况及监管部门要求确定。基础资产包括初始基础资产和新增基础资产(如涉及循环购买),基础资产权属清晰,债权明确,能够产生可预测的现金流。

  3、产品规模: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含30亿元)。在总额度范围内可一次或分多次注册发行或转让。

  4、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包含5年),具体存续期限以实际发行时公告为准。

  5、产品分层: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分为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和次级资产支持证券均可以进一步分档/分层,具体安排以实际发行情况为准。专项计划的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面向合格投资者推介认购,次级资产支持证券由宝胜股份或其关联方和/或第三方合格投资者(非关联方) 认购。

  6、增信安排:根据项目需要,若基础资产未来现金流不足以偿付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本金和预期收益及/或专项计划费用的,第三方担保机构拟提供增信支持。具体安排由与第三方担保机构签署的交易文件进行约定。具体情况如下:

  (2)增信安排期限:专项计划设立日起至第三方担保机构签署的交易文件项下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3)增信安排内容:在分配实施流程中,如专项计划账户可供支配资金不足以支付专项计划费用、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预期收益和优先级资产支持证券的,由第三方担保机构就差额部分提供增信支持(具体安排以交易文件约定为准)。

  7、募集资金用途:拟用于公司及下属分子公司营运资金、偿还借款、调整债务结构等或监管机构认可的用途。

  8、决议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发行必要的监管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产品发行实施完成之日。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本次发行工作,更好的把握发行时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国家法律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办理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条件、政策环境以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修订、调整上述资产证券化产品的交易方案;

  2、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签署、修改与上述项目有关的必要文件;

  5、本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6、若公司已于该有效期内取得本次发行必要的监管批复,则该有效期自动延长至产品发行实施完成之日,授权事项在上述产品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上述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的发行方案及授权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报相关主管部门获准发行后方可实施。最终方案以相关监管机构的核准、注册、备案结果为准。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披露本次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的核准、注册、备案及相关发行进展情况。

  本次发行资产证券化项目利用应收账款开展资产证券化业务,有利于提高资产的流动性,增强现金流的稳定性。本次专项计划的实施,能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优化资产结构。

  本次资产证券化存在交易结构和发行规模等要素可能因监管机构要求或市场需求做调整,本专项计划存在因宏观环境、市场条件、监督管理要求终止设立的风险。

  本专项计划尚需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挂牌无异议函,发行完成后需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其设立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应对措施:公司将及时关注政策动向,积极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沟通,根据相关政策要求不断完善申报材料等工作,积极推动本次资产证券化申报发行工作的开展。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 一 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执行。

  议案1至议案9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 2025年10月25日刊登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公告。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宝胜集团有限公司、中航机载系统有限公司、中航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可行使的表决权数量是其名下全部股东账户所持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数量总和。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本所网络投票系统参与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的,可以通过其任一股东账户参加。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持有多个股东账户的股东,通过多个股东账户重复进行表决的,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和相同品种优先股的表决意见,分别以各类别和品种股票的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能证明其法定代表人身份的有效证明、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的授权书、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三)个人股东亲自出席会议的,应出示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个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个人股东身份证复印件、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办理出席会议登记手续。

  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授权代理人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到达会议地点,并将所携带的身份证明、股东账户卡、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交予会议工作人员及见证律师,验证入场。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25年11月10日召开的贵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应当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7日以传真、电子邮件及专人送达等方式向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发出了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的通知。2025年10月24日上午9:30,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在宝胜会议中心1号接待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11名,实到董事11名,董事马永胜先生、张航先生、卢之翔先生,独立董事王跃堂先生、路国平先生、王益民先生和裴力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表决。公司监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生长山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其附件的议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最新法律法规要求,确保公司治理与监管规定保持同步,进一步规范公司运作机制,提升公司治理水平,根据《公司法》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取消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职权。

  鉴于以上情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对《公司章程》进行了修订,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促进公司规范运作,保持公司内部制度与新施行的法律法规相关条款的一致性,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以及本次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拟新增2项内部管理制度,并对17项现行内部治理制度进行修订。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2.01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2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2.03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总经理工作细则〉的议案》。

  2.04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5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6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7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的议案》。

  2.08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议案》。

  2.09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秘书工作细则〉的议案》。

  2.10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的议案》。

  2.11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2.12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2.13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2.14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的议案》。

  2.15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议案》。

  2.16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修订〈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管理制度〉的议案》。

  2.17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制度〉的议案》。

  2.18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制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的议案》。

  2.19 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制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

  基于当前公司业务发展和实际经营需求,并结合市场环境变化以及公司前期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公司拟对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作出优化调整。调整后2025年度关联交易预计金额为67,770.00万元,较调整前增加27,920.00万元。相关交易有利于根据各方的资源优势合理配置资源及提高生产效率。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业务往来按一般市场交易规则进行,与其他业务往来企业同等对待,遵循公平、公开、公正的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主营业务不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较大依赖,不影响公司的独立性。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调整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金额的公告》。

  四、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产品的议案》。

  为降低应收账款管理成本,优化资产负债结构,改善经营性现金流,公司拟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应收账款债权及其附属权益(如有)作为基础资产转让给合格证券公司或证券公司资产管理子公司等机构设立应收账款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专项计划拟发行的资产支持证券总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采用单期或储架发行方式(实际以交易所最终批准为准),依据公司资产和资金需求情况及长期资金市场情况择机发行,专项计划的具体规模及存续期限以专项计划的成立公告为准。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这次发行工作,更好的把握发行时机,公司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依据国家法律和法规、监管部门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及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决议办理与这次发行有关的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技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开展应收账款资产证券化的公告》。

  五、会议以11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决定于2025年11月10日下午15:00在公司办公楼1号会议室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

  详见同日登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宝胜科学技术创新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